郧西警方破获危害公共安全案 私设电网村民被刑拘

©原创   2018-04-13 17:42  

(通讯员 徐赟)4月10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查获一起因私设电网电死牲畜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25日,郧西县公安局景阳派出所接到辖区椒园村彭某报警,称其放养的一头黄牛在吴某的藕塘里被电网电死。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由于电网架设在椒园村村民吴某家房前的荷塘周围,吴某承认该电网设备是自己买回来架设后通电的。

吴某告诉民警,自己家的菜地和藕塘经常遭到野猪的破坏。2017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野猪糟蹋莲藕,他私自在房前藕塘周围架设电网以驱散野猪。3月23日,吴某将电网通电后便外出了。25日12时许,本村村民彭某放牛到此处,一头黄牛不慎接触电网后死亡,彭某见状连忙上前拉牛,也被电网击倒,差点发生危险。

案发后,吴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交办理。

吴某因无知私设电网,不仅给无辜群众造成经济损失,也把自己送进了高强铁窗。

民警提示:《刑法》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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