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交警重处两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原创   2018-04-17 17:28  

(通讯员 张娟)近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辖区路面管控,加强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先后重处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4月8日9时许,郧西县城关镇男子项某持A2驾驶证,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228省道郧羊路22KM路段处,因其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酒精检测仪呼气测试,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当场扣留了其车辆。

4月13日,该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项某饮酒后驾车罚款2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对其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

4月11日9时许,郧西县城关镇男子白某无证驾驶“本田”牌蓝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28省道郧羊路22KM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4月13日,该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白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之处罚。

目前,白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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