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两旅馆未实名登记被郧西警方处罚

©原创   2018-06-22 17:08  

(通讯员 夏俭军)日前,湖北郧西两家旅馆因对入住旅客未进行实名登记,违反了旅店治安管理法规定,被警方处以罚款处罚。

6月21日20时许,郧西县公安局关防派出所民警在对宾馆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集镇上两家旅馆未按照实名登记,查验旅客本人身份证进行入住。其中,该宾馆的某房间入住了两名旅客,前台老板余某、黄某只对其中一名男性张某的身份进行了登记,另一名住客的信息却没有进行询问和登记。

于是,民警将余某、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余某、黄某如实供述了其未按照旅店业管理规定对入住旅客身份进行询问及登记的违法事实。

当天,该所依据《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对两家旅馆分别处以治安罚款200元之处罚。

警方提醒:严格查验旅客身份信息,是旅馆的工作职责,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旅馆不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可对工作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16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如果旅馆不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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