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纪委监委帮村民讨回红薯销售款

2020-07-31 09:11  

 “本以为今年还是拿不到钱,已经拖欠2年多了,没想到你们把我家的红薯销售款要回来了,太感谢了!”近日,郧西县上津镇郭家渡村村民薛启华在郧西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拿到3591元红薯销售款后,激动不已。

2017年,上津镇郭家渡村和该县某农产品有限公司联合,动员村民发展红薯种植1000余亩。2017年该公司按照一元每公斤的价格收购村民们的红薯。薛启华销售给该公司红薯3591公斤,按照合同价格回收,应获得销售款3591元。

然而,由于薛启华在登记销售信息时,登记的是其子薛万楼的名字,由于信息有误导致销售款没能及时兑付。同时,该公司经办人汤某2018年突然辞职,档案资料未及时移交,导致薛启华红薯销售款2年多来迟迟没能领取到。

2020年5月,薛启华写信向郧西县纪委监委反映红薯销售款未能及时领取的事。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调查此事。调查组先后深入企业、村委会,向当事人了解事情的经过,查清事情原委,督办涉事企业及时兑付了款项。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就要深查、细查、马上查,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用我们的 ‘真心’换取群众的 ‘舒心’。”郧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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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陈迪祥 通讯员毛俊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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