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的紧急通知

2020-11-23 11:1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省指挥部“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工作要求及省市关于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人物地同防”,有效保障市场环境安全有序,有效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途径输入,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现做如下紧急通知:

1. 禁止采购、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一律下架、封存、销毁。

2.强化日常监管,对所有冷链食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不漏一处。发现存在进口冷链食品的,采取“三一律”措施;属国内冷链食品源头不清的,予以查封扣押,全部开展采样检测。

3.市场开办者和生产经营者从县外购进冷链食品,必须于食品到达前24小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对不履行报备责任逃避检查的,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接报后要及时进行查验,强化冷链食品追溯管理。

4.对私自兜售冷链食品的外来流动车辆,由交通、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查扣车辆,依法快速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设立有奖举报电话:6225109,举报属实的奖励200元。

5.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督冷链食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开展经营场所及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杀,疾控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城管部门要对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做到日清洗、周消毒;各乡镇(场、区)负责辖区内冷链食品管控的各项工作。

6.宣传部门要加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市场监管部门要与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签订《郧西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发放《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督促和组织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郧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环境组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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