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坚决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021-05-11 09:24  

张涛在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坚决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5月10日,在收听收看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十堰市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视频会后,我县接着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张涛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县委副书记许庆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川文、县政协主席王绪桔、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乡镇(场区)党委书记、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涛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当好“守井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四位一体”整改和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张涛强调,要始终把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强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高破解生态环境问题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用法律武器惩治污染犯罪。持续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涉气污染源头整治,抓好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机动车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及自动监测设施,抓好企业非法排污整治,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张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标准抓好各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坚持对标对表、不等不靠,扎实彻底抓好问题整改,严防虚假整改或拖延整改。要坚持法治思维,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和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要把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与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环保治理攻坚、基层治理创新、乡村振兴、疫后重振等工作紧密结合,借助环保督察“利剑”,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民生和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的优美生态环境之中,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媒体记者 汪伟 周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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