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觊觎路边盆栽凌晨顺走 还没来得及欣赏就“栽”了

2021-05-21 15:33   郧西公安政工发布

“感谢关防派出所,我的花找回来了。”5月20日上午,湖北省郧西县关防乡居民周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这样的一句话。

5月19日早上7点,周某神情焦急地来到关防派出所,称其养植的一盆“玉树(花卉)”被人偷走。据周某介绍,十多年前其患病后便寄情花草,对一盆玉树更是呵护有加,5月18日晚还细心给玉树浇过水,谁曾想19日早上起床后竟发现连盆带花都不翼而飞。

接警后,民警迅速调取公共视频,在视频中看到一男子于19日1时许在关防集镇将花盗走,随后驾车前往陕西省旬阳县仙河镇,经小路到达景阳乡。民警通过视频研判锁定嫌疑人李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李某交代,自己平日里比较喜欢花草,此前途经关防集镇时就看到这盆玉树长势甚是喜人。19日凌晨,李某再次路过,便大胆地将花放到了自己的越野车上带走,藏匿在朋友家,还未来得及欣赏便被警方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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