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宣传力度 巩固禁渔成果

2022-03-03 15:07  

通讯员李开斌报道:3月1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春季禁渔宣传活动,营造“汉江十年禁捕、内河春季禁渔”的浓厚氛围。

当天,执法人员分别来到城区农贸市场和观音、涧池、羊尾、夹河等乡镇,利用车载广播、张贴禁捕公告、发放宣传传单、无人机巡江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执法人员还清理水域“三无船舶”及残存网具、查处各类非法捕捞和违规违法垂钓行为、检查市场及餐饮等场所销售、检查江面留存船舶并签订禁渔承诺书。

在天河口码头,执法人员登上执法船,对附近作业的船只进行检查,宣传禁渔的具体要求。他们还利用无人机,在汉江江面开展宣传。

我县开展春季禁渔行动,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和《湖北省水产局关于同意在天河、金钱河、归仙河流域执行禁渔期制度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继续在郧西汉江段实施十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还对天河流域河段、金钱河流域河段和归仙河流域河段,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据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开斌介绍: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和违规违法垂钓行为,保护汉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巩固禁渔成果,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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