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郧返郧人员主动报备的重要提示

2022-03-10 17:59  

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国内疫情处于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特别是奥密克戎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症状不明显,导致防控形势严峻。2022年3月8日,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通过公安大数据推送发现,孙某某等4人返乡后未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处罚结果为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郧返郧人员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郧返郧人员必须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郧返郧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拟来郧返郧的亲友,来郧返郧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外地来郧返郧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防疫规定,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一经排查或大数据推送发现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处理,提醒居民朋友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19-6227346

郧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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