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阳乡坚持五项制度 做好信访维稳

2017-06-23 16:17  

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曹龙飞报道:景阳乡地处偏僻山区,人口多,社情复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六项制度,正确处理各类社会矛盾。

坚持首问负责制。统一制定乡村两级干部服务联系卡,公布干部联系电话,方便群众政策咨询、反映问题等。首次接电话的干部要积极应对群众咨询或反映的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对于未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坚持“四访”工作制。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接访、带案下访、定期约访、上门回访。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开展开门接访;所有包村领导要深入到驻点村开展带案下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特殊信访案件,按照对口管理、分工负责和包案处理的原则,相关领导开展与当事人约访活动,因案施策,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已经解决问题的重点上访对象,相关责任领导要开展上门回访,引导上访人按照《信访条例》和《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走“三级”终结程序,真正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坚持定期例会制。每月1日定时召开乡综治例会,了解掌握全乡矛盾纠纷动态,研究解决纠纷和化解信访积案的办法;坚决做到对合理的诉求解决到位,困难的救助到位,不合理的过高诉求教育疏导、稳控到位,老缠访对象盯牢到位。

坚持四干巡村制。乡干部每周巡村下户不少于1次,村干部每周巡村下户不少于2次,并做好登记备查。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排查整改隐患,摸排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困难问题,“四干巡村”工作效果明显。

坚持疑难纠纷“联调”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通过“警治联勤”、“单位联调”、“友情感化”、“亲人协调”等方式联合调解,结合法、理、情,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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