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交警夯实“五个环节”预防夏季客车事故

2017-07-17 17:20  

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李茂康报道:7月6日,广东、河北两省接连发生2起雨天涉及大客车分别导致19人死亡和9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的重大、较大交通事故。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切实汲取2起事故事故深刻教训,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夯实“五个环节”,预防夏季客车事故发生。

一是夯实日常管理环节。切实汲取广东、河北2起事故事故深刻教训,深入县内4家客运企业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根据车辆源头化管理的要求,及时掌握驾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的车牌和车型、年检和年审情况、所有权关系、肇事和违法记录情况,并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引导;同时监督客运企业、车主、把好车辆日检关、出站关,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是夯实车辆隐患排查环节。按照公安部“5.18”会议和汛期应急防范及抢险救援工作部署会要求,切实加强恶劣天气研判预警,集中开展旅游大客车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运输企业源头安全隐患,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同时,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郧西万通公司、杰锐达公司两家客运企业133台客运车辆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动、方向、灯光系统、轮胎磨损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及时整改,禁止一切带有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上路行驶,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始终保持客运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三是夯实宣传教育环节。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集中教育,及时通报:7月6日13时30分许,广东省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辆牌号为粤VV1351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49人)行至广河高速公路往河源方向74公里一上坡弯道路段处(惠州市龙门县境内),适逢暴雨,因路滑失控碰撞道路中央隔离带后侧翻,目前造成19人死亡、30人不同程度受伤;7月6日16时10分许,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驾驶人赵某军驾驶一辆牌号为冀HB2951的重型半挂货车,当行驶至111国道335公里加800米处围场县半截塔镇长下坡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失控先后碰撞一辆牌号为鲁BM0982大型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为青岛市国内旅游总公司)和一辆牌号为京GVG005小型轿车,目前造成9人死亡、28人不同程度受伤2起事故教训。督促客运企业坚持做到安全教育常抓、车辆安全常检、事故警钟常鸣。

四是夯实落实违法抄告环节。依法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坚持做到未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不放行,未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未教育司乘人员不放行;7月2日至3日,交警一、二中队连续查处两起客车超员案,对违法行为人魏某(男,38岁,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人)、李某斌(男,42岁,陕西省白河县人)分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6分的处罚,通告其相关客运监管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五是夯实巡查举报环节。实行定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客运车辆途径线路,尤其是加强易发生事故的路段的巡逻密度。7月11日,秩序中队指导员耿毅带领协警陈松涛、程强等人冒着39℃桑拿天上路,在228省道郧羊路9KM路段处流动巡逻时查处一起客车超员案,对违法行为人朱某国(男,44岁,马安镇石塔河村1组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一次性记6分之处罚。同时,建立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开辟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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